《名称保护与公众识别说明》
—— 关于“永远怀念”商标保护的说明
(商标保护的对象不是思念,而是项目本身)
2016年“永远怀念”依法注册了下面类别的商标。
- 第35类(广告销售与商业服务)
- 第38类(通讯与互联网服务)
- 第41类(教育、文化与信息传播服务)
- 第42类(网络与技术服务)
- 第45类(社会服务)
对于部分用户而言,看到“永远怀念”被注册为商标时,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:
“怀念亲人的权利也能被注册吗?”
“思念是否成为了一种商业资源?”
“商标是否意味着对‘永远怀念’这几个字拥有排他权?”
对此,我们希望作出明确说明。
思念属于每一个人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:
任何人对亲人的思念、纪念与追忆,都不属于任何机构、企业或个人。
思念是一种自然的人类情感。
纪念是一种普遍的人文行为。
它们既不来源于商业授权,
也不依赖于法律许可。
无论是否使用“永远怀念”这个名称,
每个人都拥有纪念亲人、表达思念和保存记忆的权利。
这种权利属于每一个人。
也不可能被任何组织所占有。
商标不是情感的所有权
商标制度保护的,
从来不是情感本身。
而是市场环境中的识别关系。
换句话说,
商标保护的是:
“这个项目是谁建设的”
“这个服务来自哪里”
“用户信任的对象是谁”
而不是:
“谁拥有思念”
“谁拥有纪念”
“谁拥有怀念”
因此,
“永远怀念”商标所保护的,
是数字纪念基础设施项目本身。
而不是人们对于亲人的怀念。
注册商标是一种防御,而不是一种占有
对于数字纪念这样的长期项目而言,
商标注册更多是一种防御机制。
其主要目的在于:
防止其他机构、企业或个人:
- 冒用项目名称;
- 模仿项目身份;
- 混淆用户认知;
- 借用品牌开展不相关业务;
- 利用公众信任进行商业活动。
因为对于纪念服务而言,
信任比流量更重要。
一旦出现名称混淆,
用户无法判断服务来源,
就可能影响记忆资料的安全与长期保存。
因此,
商标保护的本质,
是保护用户能够持续识别真正的项目主体。
我们保护的是信任,不是语言
“永远怀念”四个字,
本身属于汉语中的自然表达。
任何人在日常生活、文学创作、新闻报道、学术研究或情感表达中,
都可以正常使用这些文字。
商标并不意味着禁止他人说出这些词语。
也不意味着拥有这些词语本身。
我们保护的,
不是语言。
而是与该名称对应的服务信誉、责任体系与长期运行成果。
为什么需要跨类别注册
数字纪念基础设施是一项长期工程。
它涉及:
- 网络服务;
- 信息服务;
- 内容服务;
- 技术服务;
- 公共传播;
- 用户支持;
以及未来可能持续发展的相关领域。
因此,
商标覆盖多个类别,
主要是为了避免未来出现名称冲突、恶意抢注或身份混淆。
这种做法属于长期项目治理中的常见风险防范措施。
其目的是确保:
无论项目未来如何发展,
用户都能够清晰识别真正的服务来源。
商标的存在,是为了避免误导
我们希望用户信任的是:
- 透明的规则;
- 长期保存机制;
- 隐私保护原则;
- 技术中立承诺;
- 公共责任体系;
而不是一个名称本身。
商标保护的价值,
在于确保这些责任能够与正确的项目主体保持对应关系。
避免因为名称混淆,
而损害用户利益与公众信任。
对于数字纪念基础设施而言
真正重要的不是品牌名称,
而是长期承担责任的能力。
商标可以保护一个名称。
但无法保护一份思念。
法律可以登记一个标识。
但无法登记人与人之间的情感。
因此,
我们始终认为:
商标保护的是项目身份。
纪念属于每一个人。
思念属于每一个家庭。
而“永远怀念”所希望守护的,
不是一个名称本身,
而是那些值得被长期记住的人与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