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访问、删除与继承的权责说明》

一、说明目的

本说明用于明确纪念档案在 访问、修改、删除及继承 方面的权责边界,
以避免因时间推移、身份变化或家庭关系产生误解与纠纷。


二、访问权说明

  1. 每一份纪念档案的访问权限,仅由档案创建者设定

  2. 系统不默认任何纪念档案为公开状态。

  3. 访问权限类型包括:

    • 私密访问

    • 授权访问(密码或私密链接)

    • 创建者明确设定的公开访问

系统不基于亲属关系、社会身份或外部请求,自动开放任何访问权限。


三、修改与删除权说明

  1. 纪念档案的修改与删除权,原则上仅属于档案创建者。

  2. 系统不主动修改、编辑或删除任何纪念内容。

  3. 若档案创建者选择删除纪念档案,该操作不可逆。


四、继承与代管说明

  1. 本基础设施 不自动判断亲属关系,也不主动进行继承分配。

  2. 如创建者生前明确设置代管或授权访问规则,系统将按既定规则执行。

  3. 如未设置任何继承或代管安排:

    • 系统默认保持原访问状态

    • 不因创建者状态变化自动转移控制权


五、争议处理原则

当纪念档案产生家庭或第三方争议时:

  • 系统仅处理技术层面的问题(如权限状态、数据完整性)

  • 不介入事实判断、情感判断或法律裁决

  • 不替代司法、调解或家庭协商机制


六、核心原则总结

  • 访问权 ≠ 拥有权

  • 系统不替代人做决定

  • 技术中立、规则先行

滚动至顶部